,我内心没有什么波澜。
对我而言,当年的恩恩怨怨都已经过去了。
宋元诚没有离开,而是在镇上的酒店住下了。
他几乎天天都来找我,但我每次都平静地接待他,像对待一位陌生的顾客。
时间久了,村里人看出蹊跷,开始议论纷纷。
趁着没人的时候,李婶偷偷问我:“那个总来找你的穿西装的男人是谁啊?”
“来买东西的。”
“你这孩子,跟婶还藏着掖着的。”
“没有,婶,他是我同学,偶然碰上的。”
“那他咋天天来呢?”
我也想知道呢。
见我一时没回应,李婶以为我不好意思,冲我挤挤眼:“他是在追求你吧?”
“没有吧。”他确实没说他的来意,“您看他那打扮,我们根本不是一路人。”
“哎哟,这可不好说,要不是对你有意思,他能天天过来?”
“但我对他没意思。”
李婶语重心长起来:“孩子你还年轻,也该往前走一步。”
这话也没错,我不排斥再婚,但那个人不能是宋元诚。
除了第一天见面时的奚落外,之后宋元诚每次过来都只是买东西。
我倒乐得和他做生意,有钱干吗不赚呢。
这种莫名其妙的场面持续了十来天,直接把我这个月的营业额带得飞起。
我竟然喜欢上了这种相处模式,甚至期待他可以多待些日子。
但我知道,他来这里绝不是做慈善的,但他不提,我也不问。
半个月后,宋元诚终于打破了沉默。
“你应该知道我是为什么来的。”
“嗯,为了买东西。”
“跟我回去。”
“你别乱讲啊,什么叫跟你回去,回哪里?你又是我什么人?”
“我是你男朋友!”
话音未落,李婶和几位婶子正好走进来,听了这话,在场的人都大为震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