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罗绍威朱全忠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扶唐罗绍威朱全忠大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夏风未至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今日清晨,沈烈倒是起了个大早,饭都没吃就拎着那把横刀在正堂前的院子里比比划划,起初肢体动作不太协调,横刀绕肩的时候险些抹了脖子,差点给自己放了血,练了一会儿倒是好了许多。在他看来,这副身体就像一台宕机的电脑,程序混乱的时候,妥妥蓝屏,废物一个,只要把内部系统程序搞定,里面的东西照旧会正常运行,包括这副身体的原有记忆,也包括身体的诸多技能反应,例如武艺。所谓系统程序,其实就是将体内两个截然不同的记忆进行融合,这种情况好比一根蜡烛里埋了两根灯芯,必须拧在一起,否则蜡烛烧不长,很快会被烧融。前段时间的昏迷不醒,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也正是在昏迷之中,两根灯芯最终交融在一起,而且后世灵魂成为了主导。只是这个主导里尚存了原有的性格,导致沈烈总会升...
《扶唐罗绍威朱全忠大结局》精彩片段
今日清晨,沈烈倒是起了个大早,饭都没吃就拎着那把横刀在正堂前的院子里比比划划,起初肢体动作不太协调,横刀绕肩的时候险些抹了脖子,差点给自己放了血,练了一会儿倒是好了许多。
在他看来,这副身体就像一台宕机的电脑,程序混乱的时候,妥妥蓝屏,废物一个,只要把内部系统程序搞定,里面的东西照旧会正常运行,包括这副身体的原有记忆,也包括身体的诸多技能反应,例如武艺。
所谓系统程序,其实就是将体内两个截然不同的记忆进行融合,这种情况好比一根蜡烛里埋了两根灯芯,必须拧在一起,否则蜡烛烧不长,很快会被烧融。
前段时间的昏迷不醒,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也正是在昏迷之中,两根灯芯最终交融在一起,而且后世灵魂成为了主导。
只是这个主导里尚存了原有的性格,导致沈烈总会升起莫名的恨意,有时候都会把自己吓一跳。
对于朱全忠,沈烈有两重记忆,一是身体里固有的记忆,再则就是他依据后世史书记载的粗略了解。
朱全忠,原名朱温,家中行三,宿州砀山人,原本出身贫贱,后加入黄巢起义,因作战勇猛,没几年就成为黄巢的得力战将。
黄巢占据关中时,曾派朱温镇守关中东大门同州,朱温经过审时度势,判断黄巢的大齐军无法抵抗朝廷的围剿,于中和二年九月投降了朝廷,被封为宣武节度使,辖汴、宋、亳、颍四州,唐僖宗赐名全忠,自此朱温改名为朱全忠。
此后,朱全忠以宣武镇为基本盘,开始了兼并之战。
宣武镇属于典型的四战之地,易攻难守,但朱全忠利用将近二十年的时间稳扎稳打,不断消灭或控制周边不听话的藩镇,扩大自己的地盘,将黄河以南,秦岭淮水以北以及宣武镇以东的藩镇势力全部皆纳入囊中,就连黄河北岸也占有了河阳镇,已然成为天下第一强藩。
这些在史书上都有记载,沈烈大概清楚一些。
另外,史书上还说朱全忠好淫乱,甭管谁的女人,都会弄到身边当马骑,连大臣的妻女以及自己的儿媳都不放过,好像最后被杀跟这个原因也有点关系。
至于真假,沈烈不确定。
史书这种东西,里面的记载有时候未必都是真的,少不了因为书写者的个人喜好而采用的春秋笔法,就像淫乱之事,写的犹如笔者扒了墙根一样,这就有点鬼扯了,沈烈觉得倒不急于下结论,慢慢都会知道。
当朱全忠纵马进入正堂的院子时,沈烈凭借这幅身体的固有记忆一眼就认了出来,也对史书中的那些记载有所怀疑。
朱全忠的面相不恶,准确来说是一副好面相,方圆脸,虎目重眉阔口,眼神犀利,不怒自威,三缕黑须,体阔,一身甲胄更显魁梧,标准的武将风范。
在沈烈看来,就凭这副长相与身份地位,好色不算缺点,就算朱老三不好色,估计也会有不少女人主动色上去。
“大胆,尔竟敢在梁王面前持刃,找死!”
沈烈刚与朱全忠对视一眼,紧随朱全忠的亲兵便迅速围了上来,厉喝之下,刀枪相对,弓弦也被拉满,锋利的箭头全都指向了他的致命之处。
其实有些亲兵认识沈烈,吼几嗓子是职责所在,否则早就放箭了。朱全忠勒住马缰绳,没有吱声,面无表情地盯着沈烈。
“左长直军步军虞候沈烈,拜见大王。”
因为心里有谱,沈烈没有畏惧,也没有扔刀,而是单手握刀柄,横刀反转,刀尖触地,以军礼的形式单膝跪在朱全忠的马前,话语不卑不亢,声音也不高不低,恰到好处。
“烈哥儿,哈哈哈!“
转瞬间,朱全忠的脸上有了表情,先是大笑两声,笑声粗犷豪迈,随后抬起马鞭,指着沈烈:“好小子,听说天雷都劈不死你,命真大,十有八九是老天看你重情义,留你一条小命!”
沈烈是死而复生,是被天雷劈活了。
但罗绍威替沈烈瞒下了这一实情,只说他在重伤之下坚持替马嗣勋守灵,夜间突遭雷劈,大难不死,而且罗绍威在事发当晚就找冯晖和夏鲁奇几人编好了说辞。
这些人当然向着沈烈,只要对烈哥儿有好处,绝对守口如瓶,其他军卒都是马嗣勋的手下,如果马嗣勋没了,自然要跟沈烈一条心,因此没人会多言多语,朱全忠得到的消息也就变了样子。
大难不死,好过天生异象,这其中的道理连傻子也能想明白,至于罗绍威为何要这样做,道理很简单,就是希望沈烈能早点混起来,这个因果已经种下了,期望以后能让罗家能多个倚仗。
“罗绍威。”
沈烈的语速不快,说出的三个字像是冻僵未化,又像是在嘴里经过千锤百炼,然后才倔强地砸出来。
马嗣勋抹去嘴角的碎草根,说道:“你说他呀,后悔?有命在才能后悔,要是连命都没了,后什么悔,想后悔都来不及。”
风紧雪急,呼啸得如同漫天鬼嚎,吹得人睁不开眼,也掀歪了马嗣勋头上的铁盔。
马嗣勋正了正头盔,继续说道:“还是那句老话,多大的脑袋戴多大的帽子,罗绍威没本事掌控魏博军镇,那就得赶紧让出来,如若不然,迟早会被魏博那帮牙军给宰喽,我估计,他也是太害怕,才会想出这个自我阉割的馊主意,倒好,正合了梁王的心思。”
天佑元年,朱全忠胁迫唐帝李晔迁至洛阳。
河东李克用、凤翔李茂贞、西川王建、襄阳赵匡凝等地方实力派组成联盟,以兴复唐室为名,倡议天下共伐朱全忠,到底是不是为了兴复唐室,大家心知肚明,也各怀鬼胎。
在这场对决中,河朔三镇所处的军事地位很关键,魏博军镇尤为重要,虽然魏博节度使心向朱全忠,但始终处于独立状态,这让朱全忠很不放心,一直想彻底拿下魏博,始终未能得手,偏巧在这个当口,魏博节度使罗绍威竟然主动送上这个机会。
“嗯!”
沈烈照旧蹦出一个字,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冰雪沫子,素冷的目光望向前方,魏州城矗立在雪雾蒙蒙之中,依稀可见。
马嗣勋也眯眼望去,随后勒紧手中的缰绳,转头冲身后一名年轻后生吩咐道:“三郎,吩咐下去,让弟兄们都给老子扮上,大戏开场了。”
年轻后生名叫夏鲁奇,字邦杰,年岁已过弱冠,未及而立,青州人,从属宣武军,在马嗣勋手底下做军校,擅使长枪。
“弟兄们,押衙有令,大伙儿都扮上…”
随着夏鲁奇的一声大吼,近千人的队伍陆续披上黑色丧服,如同一条黑色长龙鲜明于漫天飞雪之内,朝着魏州城蜿蜒而行。
魏博军镇,在如今的河北邯郸一带,治所魏州城。
当年,安禄山、史思明起兵反唐,多数兵力就是来自河北的精兵悍卒,公元763年,叛军最后的首领史朝义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自杀身亡,安史之乱算是被平定了。
但这只是表面,河北地区还有叛军将领,他们手底下也有不少兵,如果继续穷追猛打、斩草除根,把这些人逼急了,只能造成战乱延续,这是已经虚弱的朝廷无法承受的后果。
为了尽早息事宁人,朝廷册封安史叛军手下的一些高级将领为节度使,其中田承嗣被封为魏博节度使,又称天雄节度使,这就是魏博军镇的起源。
近几日,魏州城连续下了数场大雪,大雪旋停旋下,始终来不及化开,故而层层堆积起来,压住了整座城。
城内的长街两侧,积雪堆得如同小山,临街面的商铺屋檐上垂挂了好多长冰溜子,这么大的风雪撵得人站不住脚,却没有刮断这些冰溜子,一根根像是数不清的水晶短剑倒悬在半空。
瓮城的南门洞子里也是如此。
此刻,魏博节度使罗绍威头戴暖帽,裹着厚实的狐裘,顶风冒雪地站在冰溜子下,与军府一众人迎候远处那支渐行渐近的队伍。
这群人之中,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各异,罗绍威的神色里带着担忧,还藏着一股不可言说的窃喜。
魏博牙军都押衙贺远皱眉望着远处隐约可见的长龙,转头说道:“节帅,看这架势,人数不少啊!”
罗绍威搓了搓手,点头道:“是啊,毕竟郡主是梁王的长女,郡主少时就受梁王喜爱,此番故去,梁王岂能不心伤,多派点人来,也算是表达对女儿的哀痛了。”
几日前,罗绍威的大儿媳,也就是朱全忠的长女,久病不治,一命呜呼。梁王痛失爱女,作为父亲,派出一支千人队伍前来助丧,情理上说得通,挑不出毛病。
可是,一个助丧就来了千把号人,到底是助丧还是另有所图,魏博军府上下对此多有顾虑。
尤其是城中的牙兵牙将,都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,担心朱全忠会趁机夺了魏州城,毕竟野心昭著的朱老三对魏博军镇垂涎已久。
贺远不放心地问:“节帅,他们此番前来,要停留多久?全都住在铜台驿吗?末将以为,还应...”
罗绍威面露不悦,摆手打断:“贺都押多虑了,他们前来只是助丧而已,况且我与梁王素来交好,必定不会与我为难,不可有这样的猜疑,也且莫慢待了客人。”
贺远不好再说,只能静观其变,心里也盘算着,如果有不妥的苗头,便要早些给外出的天雄军传讯息,到时拿下这支助丧队伍倒也不难。
罗绍威的魏博节度使是从父亲罗宏信的手里承袭而来,罗宏信之所以能执掌魏博军镇,是因为当年牙将们发动叛乱,杀死了节度使乐彦贞,才把罗宏信推上台面。
小弟们都是亡命之辈,在这种氛围之内当老大,那种提心吊胆的感觉可想而知。
从罗宏信那时起,这个魏博节度使就当得不安生,诸多方面都被牙将掣肘,好在罗弘信能镇住场子,倒没有发生大变故,可传到罗绍威这里,开始提心吊胆了。
说起来,藩镇节度使这个官职,要是有本事,够狠,能拢住手下,倒是能成就一方霸主,就像朱全忠这类枭雄。
可要是没本事,像罗绍威这样,只会成为手下军将的傀儡,搞不好哪天被窝还没捂热乎,脑袋就搬家了。
说起来,年前就出过事。
牙军小校李公权叛乱,领兵攻破军府,放火烧了衙府,要不是罗绍威率护卫军将拼死杀出,一家人早就死在大火之中。
虽然李公权最终没能得手,逃去沧州投奔了义昌军节度使刘守义,但这种忧惧还是像根刺一样扎进罗绍威的心里。
身边全都是骄兵横将,哪个都不好惹,而且惹恼了,还要搭上自己一家老小的性命,这可怎么办呢?
为求一个安生,罗绍威很愁,却也知道要想跳出百余年的这个权利不稳的怪圈,保全家人性命,并不容易。
思来想去,最终还是让他想到了一个办法。
那就是借别人的刀,把自家军队打残,只要废了魏博牙军,把那些不听话的牙兵牙将全都杀了,威胁不就没了嘛!
不得不说,这个想法在别人看来很傻,很天真,但对于时刻都被死亡笼罩着的罗绍威来说,除了这个法子,真没别的路可走,有的全是死路。
于是,他悄悄写了一封书信,派营门官臧延范前往汴州城,亲自交到朱全忠的手里,请求朱全忠的帮助。
对于这种主动找上门的好事,朱全忠当然乐意帮忙,而且还笑得合不拢嘴,发誓会不惜一切代价替亲家拔掉这根刺。
为了行事周全,朱全忠先是派部将李思安统领兵马,会合魏博天雄军与成德武顺军,号称十万大军进驻深州乐寿城,以刘守文收留魏博叛将李公权之罪佯攻沧州,以此将魏博天雄军调离军镇。
恰在这时,罗绍威的儿媳病故,助丧队伍也就名正言顺地进了魏州城,一场杀戮的大戏即将上演。
子夜时分,酒宴散去,罗绍威带着一帮亲兵和仆役,推了几车酒肉来到牙城石柱门外,沈烈领了几十个兄弟混在其中。
魏州城分三层,内为牙城,军府衙所在,牙军的营房也在其中。外层是罗城,多是官宦富家大户的居所。最外则是大城,平民大市都集中在外城,若是把整个城池的规模统算起来,比长安城还要大上一圈。
魏博节度使的军府衙在牙城,上次被烧毁后,虽然重新修缮过,但罗绍威还是搬出了牙城,在罗城的市坊街另起了一座新宅。
经过那一劫,他是真怕了,不敢再与群狼住在一起,否则连睡觉都不敢闭眼,一闭眼就会做噩梦。
“节帅,我们入城便杀,万不可多耽搁。”
队伍中,沈烈装扮成罗府的仆役,推了一车酒肉站在罗绍威的身后,目测了一下牙城的城墙高度和城门厚度。
如果城门不从内打开,想攻进去很有难度,而且进入城门后动作必须要快,否则让军营里的那些牙军反应过来,再想开城门就难了,要是被堵在城内,恐怕谁都活不成。
“有把握吗?”
“不管有没有把握都得动手,叫门。”
“好吧,那就依你!”
虽然罗绍威满心不信任这个青瓜蛋子,但事已至此,刀已经架在脖子上,只能按照沈烈说的做,命人叫门。
“城上兄弟,快开城门,大帅带了酒肉来探望兄弟们。”
“大帅稍后,我等这就卸下门栓,请大帅入城。”
大年刚过,城门处的守卫听说大帅亲自来送酒菜,自然不会多想,也就疏于防范,痛快地开了城门,将一众人迎进城内。
天雄军作坊街东,都押衙贺远领着一群拿着半截刀枪的牙兵朝东门冲去,试图冲破东门进入罗城,可惜没跑多远,便被沈烈带着冯晖等人拦住去路。
视线相交,双方的脚下却丝毫不停。
沈烈单手持横刀,面无表情地冲了上去。
贺远手里的门栓已经换成一柄刃口未开的长刀,见少年模样的沈烈挥刀冲来,心下发狠,快步前冲,并将手中的长刀高举,力劈向沈烈的头顶。
贺远身形雄壮,两条胳膊比寻常小孩子的大腿还有粗上两圈,挥刀之际,面目狰狞,胳膊上的青筋暴起,这一下若是打中,即便长刀的刃口未开,也能将沈烈的脑袋砸碎。
沈烈见长刀劈来,丝毫不惧,脚步略收,双手紧握刀柄,腕力下压,以横刀的刀身去挡砸来的长刀。
两把兵刃刚一相接,金铁交鸣声未散,沈烈迅速撤力,单手挑腕抽刀,紧跟着一个点刺,将刀尖刺向贺远牙的咽喉,破他的攻势,贺远来不及封挡,只能收刀急退。
沈烈根本不给贺远过多的反应时间,脚下紧逼,同时将身子略低,一个连刀转身,手里的横刀连击扫了过去,刀尖的锋口扫过贺远的肚子,直接剌开一道大血口子,白花花的肠子也随着鲜血涌了出来。
贺远一脸的不可思议,低头惊诧地望着挂在身外的肠子,随后退了一步,摇晃了几下,举刀想要再拼命,可长刀刚举到一半,便扑通一声朝前摔倒在地上。
都押衙贺远久经战阵,竟在一招之下就死了,后边的牙兵见状惊惧,掉头便朝后逃,不成想马嗣勋已经领兵赶来,堵住牙兵们的退路,双方随即在不宽的街面上厮杀在一起。
混战中,沈烈的横刀刚砍断一名牙军的脖子,尚未收刀,一支弩箭从暗处直奔他的太阳穴而来,因为场面混乱,沈烈并未察觉,躲闪不及之下,眼瞅着就要中箭。
“烈哥儿,闪开!”马嗣勋大吼一声,飞身撞开沈烈。
锋利的箭矢擦过沈烈的眉角上方,带出殷红,也扯裂了马嗣勋脖子一侧的血管,喷出来的血捂都捂不住,马嗣勋原本还能站着,很快便无力的瘫到在地上。
“叔父!”
沈烈扔了横刀,一边大喊,一边手忙脚乱地跪在地上捂马嗣勋的伤口,不再顾及周围的厮杀,只想帮马嗣勋捂住伤口,让那些血不再喷出来。
厮杀正乱,沈烈的做法很容易没命,冯晖挥刀守在沈烈的身边,焦急地喊着:“烈哥儿,起来,拿刀起来,马叔儿活不成了。”
“烈哥儿,快起来!”
夏鲁奇也在旁拽沈烈。
然而,沈烈不听,依旧跪在地上,扯碎衣襟去堵马嗣勋脖子上喷血的伤口,堵得手忙脚乱,也从未有过的无措,可不管怎么捂,血还是不停地往外喷,浸透了布条,也喷溅的他满脸满身都是。
“哥儿,我…不能再护着你了。”
马嗣勋用尽最后一点力气,抬起胳膊死死勾住沈烈的脖子,声音弱得几乎听不到:“玉册…在家中的佛龛里,毁…毁了它,永远…不要说出自己的身份,你…就是沈烈,别再想了,大唐没救了…”
“我知道,我就是沈烈,叔父,醒醒,别睡,我们还要回汴州,婶娘还等着您回家呢,别睡啊!”
沈烈跪坐在地上,抱着已经死去的马嗣勋,低头嚎了起来,不是哭,是那种野兽般的悲嚎。
当初在华州,他亲眼目睹家人被屠杀,那时他年幼,只有惊惧的战栗,连哭出声音都不敢,此刻他依旧哭不出来,只能将所有的恨与狠从胸腔里挤压出来。
沈烈再抬头时,两眼赤红,比脸上的血还要浓烈,也从牙缝里凶狠地挤出一句话,“杀,杀...一个不留!”
一个不留,并非单指牙城里的牙兵,而是包括所有与牙军有关联的人,马嗣勋死了,沈烈便是千名宣武军的主官,再加上冯晖等百名长直军兄弟,无人不听令,也无人封刀。
牙城内有牙军家眷,杀戮刚开始时,家眷之中的男丁有人参与抵抗,之后看到抵抗不了,想乞活,沈烈却不给他们任何机会,皆是一刀毙命,就连家眷中的妇孺也是如此。
随后,沈烈又领兵冲出牙城,在罗城之内挨家挨户搜捕牙军家眷,抓到一个杀一个,妇孺依旧不放过,杀的连冯晖都觉得心惊胆战。
放松警惕的小丫头看起来憨憨的。
沈烈挑眉一笑:“对对,就是这两句,我猜,你家月华娘子一定是到了春心莫共花争发的年纪,所以才会给你起这个名字。”
小萤没反应过来,不解地问:“什么意思,小将军为何这样说?这又是哪首诗里的句子?”
平日里,小萤挺喜欢诗词歌赋,虽然知道的不多,但喜欢听,喜欢记,听沈烈说出一句,赶紧问,也就更加忘记害怕眼前这个大魔头了。
沈烈说道:“贾氏窥帘韩掾少,宓妃留枕魏王才,春心莫共花争发,一寸相思一寸灰,李义山的诗,你家月华娘子没教过你?”
小萤确实没学过,摇着脑袋:“没有,娘子从没教过。”
风炉里的炭火正旺,壶里的水很快翻滚起来,短壶嘴“滋滋”冒出热气,小萤心念着沈烈说的这四句诗,有些入神,恍惚地伸手去端执壶。
“我去,你这丫头,干什么呢?”沈烈见状,吓了一跳,一把拉住小萤:“你以为自己是钢筋铁骨吗?就这么上手端?这要是碰上去,你这小嫩手还不烫成焦香凤爪啦。”
“啊!是奴婢大意了,多谢小将军提醒。”小萤回过神儿,后怕地吐了吐舌头,赶忙取来垫布,也对眼前大魔头升起几分好感。
沈烈夺过垫布:“你这也太毛手毛脚了,行啦,还是我自己来吧,别再烫到了,真要是烫坏了,我可赔不起,也不好治,再落了疤,长大后可就没人娶你了。”
小萤的年纪不大,十二三岁的样子,大眼睛,红嘟嘟的嘴唇,脸上还带着未曾褪去的婴儿肥,挺乖巧的小模样,身子也有所发育,像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。
在沈烈的眼里,这就是一个小丫头片子,未成年的小孩子,只是他忘了,如今的他其实比小萤大不了多少,顶多也就能算是一个大哥哥。
小丫头脸皮薄,听沈烈这样说,脸颊瞬间羞红起来,小声嘀咕:“小萤不嫁人的,小萤这辈子都要跟在娘子身边伺候的。”
有唐以来,朝廷在法定结婚年龄上多变迁。
太宗贞观元年时,定为男子二十岁,女子十五岁。而到了玄宗开元二十二年,为了增加人口,又改为了男子十五岁,女子十三岁,之后再未提高,像小萤的年纪,就已经到了适嫁的岁数。
不过,尽管有这般法定年龄,实际上唐朝男女的结婚年龄却普遍较晚。白居易曾言“三十男有室,二十女有归”,可见那时男子三十岁未婚,女子二十岁未嫁,也并非罕事,甚至有些女子直至三十二岁才成婚,倒是有了后世的大龄剩女之风。
沈烈笑道:“也好,你以后就跟着她当陪嫁,倒是不愁吃喝。”
婢女陪嫁,命好能当个妾,帮着娘子服侍郎君,稍差一点会放给小厮,要是再差,就剩苦命了,能活着就不错了。
小萤懂这些,也清楚月华娘子是好人,自己的命不会差的,最不济也能配个小厮,可一想到以后要配人,小丫头的脸更红了,手脚无措地取来五瓣花茶瓯,直接塞给沈烈。
随后,她站到门口,低着头不再吱声,意思也很明显,大魔头,赶紧回你自己屋里喝吧,别在我这儿胡说八道了。
沈烈笑了笑,拎着执壶走出厢房。
但他没有回西堂屋,而是走过廊去了正堂,裹紧棉氅一屁股坐在大门口的高门槛上,望着门外依旧下个不停的夜雪,想着自己如今这份说不清也道不明的荒唐,心里竟然涌起一股低头思故乡的悲凉。
“老天爷,给条路回去,行吗?不行再多劈几次,成不成?”
沈烈倒了一杯热水,将发烫的茶瓯捧在手中,自言自语起来。
“这叫什么事儿啊?也不管你愿不愿意,突然就来这么一下,给个好年景也行,偏偏弄到这兵荒马乱里来,还搞一个不着四六的身份,有屁用?打算天降大任吗?你太高看我了,我没本事,在那边就没多大本事,这边一个个全都是人精枭雄,我更不行的,给条活路行不行啊...”
絮絮叨叨,絮絮叨叨。
沈烈吸溜着白开水,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转着圈絮叨,小萤悄悄躲在廊柱后边偷听,听得云山雾罩,不明就里,愈发认定这个长得不像大魔头的大魔头真的又犯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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