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逊是陆家长子,学校里成绩第一,全校女生的暗恋对象,是个被家族保护很好的傻白甜。
而我是陆逊的舔狗,小跟班,学校里知名的小尾巴,学校女生对我的大胆追爱的行为感到不耻,可我不以为意。
因为陆逊有家族定的未婚妻,这是学校都知道的,虽然这两个人就算在一个学校也没有任何交集。
而我被同学骂成小三,为钱的拜金女,陆逊的小情人。
我不在乎,我只在乎钱。
我只是一个因为成绩好才来这所贵族学校的贫困生,见识到钱的好处,我只是贪图他的钱,只要一搞到钱,我就立马跑路。
我送给陆逊的昂贵手表,其实是我在某多多里面买的,送给他的皮带和手链,其实是我买的二手货。
靠着这些廉价东西,我成功当上他的地下女朋友,用着他无限额度的银行卡,偷偷在金店里面买了不少金子。
我从小就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,无父无母,见惯了世态炎凉,一些人为了利益以及钱财,甚至可以伤害同伴。
我知道钱这种东西的好处,可以给我安稳的生活,而我就想要赚到一笔钱后,就离开这里,去乡下过自己的舒坦日子。
他很好,全方面都很好,我趁机狠狠捞了他一笔,果然有钱人的钱就是好捞。
我享受这场捞钱活动。
不过,我也是有职业道德的,赚够了就收手了,赚了他三千万后就不赚了,省的将自己赔进去。
我对他越来越敷衍,我和他之间,也就牵手的程度,连嘴都没亲过,这是我自己要求的,不允许他和自己有过多触碰。
后面,我甚至开始讨厌和他牵手,连手都不给他牵了。
因为我打算,今天就分手,豪门这种大染缸不能待太久,也不是我能对付的,没有哪个父母会愿意找一个没身份没地位的女生。
像陆逊这样的,迟早会联姻!
我也不想纠缠!
今天就大学毕业了,是很多大学生找工作的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