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诡骨结局+番外

龙飞有妖气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王换又穿过三道街,回到西头鬼市。夜晚的西头鬼市,就像一座城。鬼市最西边,是专门卖茶水吃食的地方,鬼市入夜上灯,破晓散去,整整一夜的时间,人饿了就要来买东西吃。食坊这里,万年不变,无论整个鬼市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,无论龙头将奉例加了几成,食坊里做小买卖的人都无所谓,他们所在乎的,是今天准备的东西是否能够卖光。说来不可思议,偌大的西头鬼市,其实就是从几个买宵夜的小摊儿上发展而来的。那时候的眉尖河,还有渡口与小码头,南来北往的客商,船工,时常上岸来买吃的。眉尖河里的船日夜不停,宵夜摊子便一夜不收。有些走江湖的人,也到这里祭五脏庙,顺带说一些事情,久而久之,很多人便把这儿当成了碰头见面的地点。再后来,有些坑蒙拐骗弄到东西的人,趁夜到这儿销赃,...

主角:王换粉苏   更新:2024-12-10 17: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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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王换粉苏的其他类型小说《诡骨结局+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龙飞有妖气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王换又穿过三道街,回到西头鬼市。夜晚的西头鬼市,就像一座城。鬼市最西边,是专门卖茶水吃食的地方,鬼市入夜上灯,破晓散去,整整一夜的时间,人饿了就要来买东西吃。食坊这里,万年不变,无论整个鬼市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,无论龙头将奉例加了几成,食坊里做小买卖的人都无所谓,他们所在乎的,是今天准备的东西是否能够卖光。说来不可思议,偌大的西头鬼市,其实就是从几个买宵夜的小摊儿上发展而来的。那时候的眉尖河,还有渡口与小码头,南来北往的客商,船工,时常上岸来买吃的。眉尖河里的船日夜不停,宵夜摊子便一夜不收。有些走江湖的人,也到这里祭五脏庙,顺带说一些事情,久而久之,很多人便把这儿当成了碰头见面的地点。再后来,有些坑蒙拐骗弄到东西的人,趁夜到这儿销赃,...

《诡骨结局+番外》精彩片段


王换又穿过三道街,回到西头鬼市。

夜晚的西头鬼市,就像一座城。鬼市最西边,是专门卖茶水吃食的地方,鬼市入夜上灯,破晓散去,整整一夜的时间,人饿了就要来买东西吃。食坊这里,万年不变,无论整个鬼市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,无论龙头将奉例加了几成,食坊里做小买卖的人都无所谓,他们所在乎的,是今天准备的东西是否能够卖光。

说来不可思议,偌大的西头鬼市,其实就是从几个买宵夜的小摊儿上发展而来的。那时候的眉尖河,还有渡口与小码头,南来北往的客商,船工,时常上岸来买吃的。眉尖河里的船日夜不停,宵夜摊子便一夜不收。有些走江湖的人,也到这里祭五脏庙,顺带说一些事情,久而久之,很多人便把这儿当成了碰头见面的地点。

再后来,有些坑蒙拐骗弄到东西的人,趁夜到这儿销赃,渐渐的,买主多了,卖主也多了。一年,十年,五十年,西头鬼市的形成,有一个漫长的过程,只是王换不想知道这个过程里发生过多少骇人听闻的故事。

王换看到了前面卖凉茶的招牌幌子,他穿过了面前的牛肉面摊,还没到茶摊跟前时,几个穿着黑裤靸鞋的光头大汉,与王换走了个照脸。

这是苦田的人,出了名的彪悍好斗,个个都是敢玩命的狠角色。但西头鬼市的十三堂,还有其他一些人瞧不起苦田的人,觉得他们只是一帮没有头脑的泥腿子,成不了大事。若十三堂的人在鬼市遇见了苦田人,是会在背后啐口水的。

王换感觉,苦田人和十三堂,迟早会有一战。

几个苦田人跟王换轻轻点了点头,上个月,苦田的人可能需要打点,在王换这里拿了些货,价钱比内八堂和外五堂都便宜的多,双方算是结了个善缘。

王换走过面摊,来到凉茶摊子前,天虽开始转暖,入夜之后却还有些凉,眼下喝凉茶的人不多。

凉茶摊的老板,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。鬼市的人白天都要睡觉,一年见不到太阳,煤黑子也能捂的面白如雪。凉茶姑娘就很白,两只眼睛特别大,额前的刘海修剪的如一条直线。王换始终觉得,凉茶姑娘的头发,就好像一个扣在脑袋上的茶碗,所以,他一直喊凉茶姑娘小茶碗。

“换哥,还是老样子?”小茶碗看到王换,立刻笑了,牙齿比脸还要白,她笑起来的时候,精神就非常好,似乎蹦蹦跳跳的拿起了一把茶壶:“缅栀子茶,不加甘草水的。”

“对,缅栀子茶,不加甘草水。”

王换一口气将茶水喝了,他并不爱凉茶,每次来小茶碗这里,要一碗缅栀子茶,只是因为这种茶勉强可以咽得下去。

小茶碗睁大眼睛,眼巴巴的望着王换,她很希望王换能喝的慢一些,若喝的慢些,便能跟自己多说几句话。

“小茶碗,茶钱。”王换取出一块大洋,丢到小茶碗的钱盒里。

“换哥,不要,我不要……”小茶碗慌忙从钱盒拿出那块大洋,眉头轻轻皱了起来,乌溜溜的大眼睛里,闪着急切的光:“换哥,我等你来喝茶,可不是要收你的钱……”

“你不收,我以后就不来了。”王换捏了捏小茶壶的脸蛋:“我说话算数的。”

王换离开茶摊,继续朝鬼市的东北方向走。食坊旁边就是烟栏,这是整个鬼市最脏最乱的地方,聚集的是烟鬼和售卖赃物的人。

烟栏到处都是很小的木板房,从这里经过,王换总能看到木板房里偶尔露出的骨瘦如柴的手脚。

黑魁和王换说过,他觉得烟栏的木板房是一口一口的棺材,人进去就出不来了。

王换一直走到鬼市的东北角,这里显得颇为安静,木板房也搭的大。鬼市里的房子全部都是木板房,拆搭都很方便,上灯时搭好,破晓时拆掉,因此,脸面再大的人,进了鬼市也得钻木板房。

王换吸了口气,径直朝其中最大的一间木板房走去,他过去时,身边恰好有两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从里头出来,中年男人是苏州口音,满面红光,可能是用不错的价钱买到了不错的货。

“粉苏。”王换问送客的那个快脚(跑腿打杂的伙计):“阿姐在的吧?”

鬼市十三堂,每一堂都有若干快脚,但花媚姐手下的快脚粉苏,却是最最清奇的一位。

粉苏是个男人,原姓苏,二十七八岁,天生黑面皮,总爱擦粉,将脸擦的一片死人白,无论春夏,贴身总穿一件粉色的小衣,跟人说话会翘兰花指的。

“阿弟,你运气蛮好,阿姐平日这个时候不来夜市,今天正好和人谈生意,破例来早,倒让你撞到了。”粉苏伸手拍了拍王换,兰花指捏的恰是到位:“我把这好消息告诉你了,你不要请我吃碗头汤面?”

“食坊的面摊,都请你吃遍。”

“你说真的啊?”粉苏很高兴,单手端着下巴问道:“什么时候嘛?”

“我和阿姐谈事,你去吃面,我请。”王换抬手丢给粉苏一块银元,转身朝木板屋走去。

从外面看,木板屋是极简陋的,但花媚姐的板屋里面,别有洞天。一座板屋隔成三段,外头见客,中间打牌,后面休息,板屋的家具,全部紫檀,不过不是老东西,正经老紫檀家具,花媚姐也舍不得拿出来给人用。

王换进屋的同时,便看到花媚姐坐在那里泡茶。花媚姐的耳朵比狗都灵,见过一次的人,听脚步声就能分辨的出来。

“阿弟,正宗的老树大红袍,我也只能弄到一两,来尝一尝。”花媚姐端起茶杯时,也是兰花指,却比粉苏的兰花指多了十分味道。

“阿姐,看一看货。”王换把自己带来的货放在桌上,尚未打开,花媚姐的一只手,就轻轻按在了他的手上。

“不急,聊两句别的。”花媚姐得有四十岁了,保养得当,听说每天真是用水牛奶来洗澡的,不说年龄,只看脸盘,之多也就三十岁上下的样子。她的肤色,比小茶碗都还白了些,旗袍紧裹腰身,叫人觉得走一步出去,旗袍的针脚就会崩开。

“阿姐,聊些什么?”

“阿弟,尝尝,这茶蛮对口。”花媚姐感觉王换想收回手,轻笑一下,先把自己的手拿了回去,等喝了茶,她才慢慢说道:“阿弟,西头鬼市里,大部分都是老人,外来户,多半站不稳脚,你是个例外,这两年,你的风头太旺,钱赚到手了,人也得罪不少。”

“我能得罪谁?”王换看看花媚姐,他在西头鬼市立足这些日子里,从不在钱货上做手脚,买多少钱,收多少钱,那是双方谈好的,一旦谈好,王换绝对不会背信食言。

“我的傻阿弟,你觉得你买卖公平,就不得罪人了?”花媚姐的大眼睛眯了起来,霎时便和薛十三一样,眼如柳叶:“西头鬼市里的古行,十三堂占了八成,其他两成,是十三堂不愿做的脏手生意,故意从指缝露掉,让人捡去的。你可倒好,进了鬼市就要立山头,听说,薛十三都要在你那里出货了?阿弟,十三堂可不止你阿姐一家,不止薛十三一家,还有十多双眼睛盯着你呢。”

“有人要拆我的盘?”

“阿姐同你讲什么,你左耳朵进去,右耳朵出来就是。”花媚姐抬眼看看站在门边的粉苏,轻轻一摆手,粉苏便带上门出去了,花媚姐接着说道:“你的货仓,自以为很隐秘,没人猜得到,是不是?不瞒你说,黄三响和血鬼盯你的货仓已不是三天两天,你若走货走的急,阿姐跟你保证,不出一个月,他们一定要拆你的盘。”

王换轻轻咬咬牙,他是不怕事的,来鬼市之前,便做好了跟人拼斗的准备。但黄三响和血鬼联起手,着实有些吓人。

“听阿姐的话,跟龙头递个帖,递了帖,再有什么事情,叫黄三响和血鬼去跟龙头讲,扯不到你身上。阿姐帮你引个线,你觉得呢?”

人们暗地里都说,花媚姐年轻时,和龙头有些不干不净,只不过这些事没有人真的在意,混在鬼市里,干干净净,不干不净,其实没什么区别。

“阿姐,递帖的事,我自己来。”王换笑了笑:“你有时间多做几庄,多赢些钱。”

“你啊,总是倔。”花媚姐也笑了笑:“好吧,总之,你记得阿姐的话,给龙头递个帖,你总不会吃亏的。”

“阿姐,货你看一看。”王换不想在花媚姐这里呆的太久,花媚姐的地头对面,便是鬼市的“鸡笼”,每晚十点之后,在西头城吃过酒的闲人,爱来鸡笼取乐,到时候乱糟糟的,一塌糊涂。

“信得过你。”花媚姐把王换带来的货看了一眼,站起身,扭着蛇一般的细腰,走到板屋最后一截,片刻间,带了一只木匣子转回,将匣子放在了王换面前。

小小的木匣子,让王换的瞳孔猛然一阵收缩,心也仿佛跳动的更剧烈。

匣子,木匣子,他想要的,就是匣子里的东西。

王换小心的把木匣子打开,顿时,一截人的指骨,便呈现于眼前。

这应该是中指的指骨,坚硬如石,指骨的长短,与常人指骨没有多少分别,但这截指骨,泛着一点一点的金芒,仿佛是用黄金铸造出来的一般。

黄金般的骨头。


杜青衣的话,如同暗夜中的一道闪电,一下子把王换的心照的通明雪亮。

一个人,既然能由年轻突然变的如此衰老,那么反过来想一想,很有可能再从衰老变的年轻。

这一瞬间,王换明白过来,为什么卫八那么大本事的人,甘愿屈身在西头鬼市的食坊里做一个小贩。只要找齐了所有的错银套合铜牌,就有可能找到那种杜青衣所说的白石头。

很多事情,都是一点通而万点通,王换能猜想到,杜青衣给自己的看的那几盘胶片中的画面,实际上是一次失败的尝试。没有人会去琢磨如何把一个年轻人瞬间变老,他们只会尝试如何把一个老人瞬间变的年轻。

但白石头有这样的功效,就需要再去尝试,再去挖掘。一旦尝试成功,那就是传说中的返老还童。

这世上的有钱人多了,很多有钱人一辈子什么都不缺,唯独缺少时间,越是荣华富贵的人,越是不舍得死。如果铜牌找到了,白石头找到了,再去反复的尝试,直到尝试出返老还童,那种利益,是不可想象的。

“我其实,并不在乎这些。”王换顿时就明白了杜青衣的意图,杜青衣抛出这么诱人的一个饵,实则是要紧紧的钓住王换:“一个人能活多久,有定数。”

“若你觉得有定数,那就不会去找黄金骨头了,找黄金骨头,不就是为了抹杀定数?”杜青衣慢慢说道:“黄金骨头,是那个道士留下的,错银套合铜牌,也是那个道士留下的,你难道就不想知道,那道士为什么会有黄金骨头,会有白石头?”

杜青衣的话,让王换有些心动,在此之前,王换并不知道那个道士的任何情况,就是在认识了卫八和杜青衣以后,关于道士的某些信息,才渐渐浮出水面。

黄金骨头,就出自道士,如果能将这个道士所隐埋在时光长河中的所有一切都寻找挖掘出来,那很可能比收集黄金骨头还要有效。

“每个人都是肉体凡胎,可这个道士却能长出一副黄金一般的骨头,他怎么长出来的?修炼,吃药?”杜青衣看着王换在沉思,接着说道:“若能把道士的过往都摸索清楚了,或许,黄金骨头便不值一提了。”

杜青衣的确很会揣摩王换的心思,她并不知道王换想要寻找黄金骨头的具体目的,但她已经把话说的非常清楚。譬如一把紫砂壶,价值连城,但若是能找到烧制这把壶的工匠,那这把壶,也就变的可有可无。

“你手里现在有几块铜牌?”

“一块。”

“你觉得找到九块铜牌的希望大一些,还是找到黄金骨头的希望大一些?”王换一听杜青衣只有一块铜牌,忍不住笑了笑:“别的散落的铜牌,先不提了,就卫八手中的铜牌,你能拿得到吗?”

“我若只想要他手里的铜牌,只需一句话,他就双手奉上,你信吗?”

“我不信。”王换又笑了,很多谈生意谈合作的人,在合作之前,能把牛都吹到天上去,杜青衣应该不是个夸夸其谈的人,可王换不相信,卫八会把和命一样要紧的铜牌给她。

“我不想和他多说话,也不同你争论这些。阿弟,该说的话,该给你看的东西,都说了,也都看了。我的意思,只是在西头城这里找一个靠得住的人合伙,铜牌拿到,无论你要钱,或是要一份好处,都可以商量。”

“我想想。”王换已经明确,杜青衣知道的关于铜牌,白石头的事情,卫八肯定也知道,如果真要合作,王换心底还是倾向于卫八。

“好,阿弟,你回去考虑考虑。”杜青衣站起身,说道:“我就不留你了。”

“谢谢杜当家的好茶。”

王换走出船楼,顺着搭在岸边的跳板走下去,走到一半的时候,杜青衣站在船边喊了他一声。

“阿弟,我给你个忠告,你肯听吗?”

“什么忠告?”

“你跟谁合作,都不要跟卫八合作。”杜青衣很认真的说道:“我听人说,西头鬼市十三堂的领堂,个个都是狼和狐狸一般的角色,可我还是想告诉你,十三堂的那些人,在卫八面前,只是孩子。卫八比狼更狠,比狐狸更奸猾。你真的跟他合作,最后是要吃亏的。”

“杜当家的,谢了。”王换拱了拱手,走下跳板。杜青衣说卫八的不好,这很正常,如果现在有人暗地里找王换打听十三堂的人,王换也不会说出一个好字。

王换回到西头鬼市,想去找卫八问问,但暂时忍住了,他需要先把杜青衣的话,还有今天看到的那些画面再消化一下。自己去跟人谈事情,事情的大致来龙去脉,总是得想清楚的。

西头城外,十三堂龙头的大屋里,琵琶声不绝于耳,弹琵琶的姑娘依旧弹着琵琶,大屋门口,七叔依旧微微眯着眼睛,一边听琵琶,一边抽烟。

大屋里面,飘荡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气味,龙头坐在鱼池的跟前,手里却没有拿鱼竿。他身后有一张躺椅,躺椅上躺着一个小孩。

“把鱼池清一清,这种味道太难闻。”

“闻惯了,便不觉得难闻了。”龙头眼睛望着鱼池,头也不回的说道:“就和你少了几根手指一样,初开始,一定不习惯,但日子久了,就会习惯的。”

躺椅上的小孩儿动了动,却咬着牙忍下来。他侧过脸,看看龙头的背影,直到这时候,小孩儿的整张脸才露出。

他的脸上,布满了皱纹,如同千沟万壑的山峦沟地。他的眼睛很小,但眼睛里透射出的目光,却好像能看穿所有一切。

他的岁数,估计得有五十靠上了,只不过天生的侏儒身材,只看背影的话,便觉得是个六七岁的孩子。

“这口气,我忍不下了。”侏儒伸出手,他的手少了几根手指,伤口被包扎了起来,但时不时还会有一阵一阵钻心的痛楚袭来,他收回目光,慢慢说道:“你若不管,我自己来料理这件事。”

“十三堂的招牌,多半要砸在你们手里。”龙头抽了抽鼻子,可能也觉得鱼池里的气味有些难闻,他掏出一块手帕,在鼻尖擦了擦,说道:“黄三响,血鬼,曾虎,麻皮,都出手了,最后灰头土脸的滚了回来。”

“十三堂的招牌若被砸了,对你有什么好处?”

“没有好处,但我不想做没把握的事,黄三响他们要去拆王换的盘,我不出声,只因为我没把握,斗的两败俱伤,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情,我不会做。”龙头拿手帕堵着鼻子,瓮声瓮气说道:“这一次,是该给他一点颜色看看了。”

“你如今有把握了?”

“有。”龙头呵呵笑了笑,说道:“我知道,那条乌篷船走了。”

“准备怎么搞?”

“温先生,你是有仇必报的人,少了几根手指,这口气,你咽的下吗?既然十三堂要动手,那一定是拆了对方的盘,要了对方的命。”

身材如孩童一般的温先生在躺椅上轻轻舒展了一下身子,双脚一动,跳下躺椅,走到鱼池旁边,朝下看了看。

鱼池里的水被放干了,那条一直被龙头当做鱼养着的女人,早已没了气,龙头或许怕气味太大,专门洒进去一些石灰。石灰的气味混着尸臭,让人作呕。

夜间十点到凌晨一点,是西头鬼市最热闹的时候,王换在自己的卦摊前坐着,慢慢的想,想的累了,他抽出一支烟,烟还没有点燃,王换就看到从鬼市南边走过来三个人。

走在最前面的,是一个大约四十六七岁的男人,穿着西头城那些大老爷们偶尔穿的洋服,戴着一架精致的眼镜儿。眉尖河的河水,有一股淡淡的水腥气,这个戴眼镜的大老板模样的男人,拿出一块雪白的丝帕,轻轻捂住了鼻子。

王换能看见,大老板虽然快五十岁了,可那双手却保养的如同十八岁的少女,手指很细,又出奇的长。


薛十三拿出的那张纸上,画着一块铜牌。这张画和当时卫八交给王换的画虽画风不同,可大眼一看,便能很确定的辨认出,两张画上的铜牌,是完全一样的。

黄三响丢失的那批货里,有一块错银套合铜牌,这才过了几天,薛十三就拿着画来找王换询问,王换不动声色,但心里已经打算,不跟薛十三说一句实话。

“就是这东西。”薛十三拿下嘴上叼着的烟,噗噗的吐出散碎的烟丝,说道:“金主急着找,实话实说,我也在帮忙找货,只怕自己找不到,因此知会了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,人多力量大,大伙儿一起找,谁找到,我从中抽个辛苦钱就好。”

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

“金主只拿了一张图录出来,没有真货,比葫芦画瓢,按照图上的货去找就行了。”

“省省心吧。”王换把画塞到薛十三手里,可是转念一想,薛十三是多精明的一个人,尽管在十三堂里,他的地位最低,但薛十三的脑子是肯定够用的。若他真是受黄三响所托,他会用这种拙劣的手段来套王换的话?

王换怎么想,都觉得不太可能,如今唯一的结果,就是的确有金主在寻找这种错银套合铜牌。

王换转了转心思,突然改变了主意,想要跟薛十三聊一聊。王换明白,薛十三所说的金主,一定不会是卫八。

错银套合铜牌,据说是跟那个长出黄金骨头的道士有关系,但凡和黄金骨头有关的线索,王换都不想放过。

“信不过我?”薛十三显得有些生气:“自从你到了西头鬼市,我有哪里对不住你的?我一直掏心窝子待你,你总对我横挑眉毛竖挑眼的。”

“没有。”王换一看薛十三有些恼火,随即笑了,薛十三这个人,说到底对王换确实是不错的,虽然王换也知道,薛十三是个生意人,一切都为了做生意赚钱,不过,身在十三堂,还能这样对待王换,已经不易:“你若诚心来跟我谈事情,那就摆出些诚意出来,我什么都不知道,就凭你一张画,要是忙来忙去,最后金主放了鸽子,我跟谁去说理?”

“不会,绝对不会。”薛十三将头摇的拨浪鼓一般:“人家是什么身份,怎么会晃点我们?王换老弟,不是姓薛的在这里吹牛,人家金主头一次见我,就在西头城的山海楼摆的酒,三十块大洋一桌的席面,这件货,是值不少钱,人家却也不会言而无信。”

“外头下着雨,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,有什么话,都摆在台面上说。”王换吸着烟,望了薛十三一眼。

“你啊,平日里不言不语的,脑子却总是这么精明。”薛十三苦笑一声,说道:“我只是想散开了撒网,无论我能不能找到货,最终那份茶水钱是少不了的。你什么都让我说出来,就等于把我给踢开了。”

“你要觉得我是那样的人,现在起身出去,没什么好谈的。”

“别别别。”薛十三又摇起头:“信不过别人,我还是信得过你,这事和你说了,你记得嘴巴上锁,莫再乱传了。金主姓杜,江南杜家的人。”

王换依然不动声色,心里却泛起波澜。果然,托薛十三寻找错银套合铜牌的人,竟真的是杜家的人。

卫八和王换说过,杜家当年花大力气寻找过完整的黄金骨,中间起起落落,杜家破败时,家里的二世祖把很多黄金骨都卖到了西头鬼市。

薛十三说的很明白,杜家要找的只是铜牌,而不是黄金骨头。这实则已经说明了,在杜家人的眼里,铜牌是要比黄金骨头更重要的东西。

“杜家的人,会到西头鬼市这里来找货?他们的路子,不会比十三堂窄。”

“你还是不信。”薛十三沉吟了一下,站起身说道:“走,我带你去看看。”

屋外的雨依然在下,风雨阻挡不住西头鬼市的灯火,只不过一下雨,客人少了许多,很多摊子的摊主,都躲在板屋里望着雨发呆。

薛十三和王换离开板屋,立刻朝眉尖河畔走去,薛十三带他贴着河岸走出去很远,至少走了有一个半小时,透过雨幕,王换看到前方临近河岸的河面上,停泊着一条船。

那应该是一条游船,江南很多有钱人的家里,都有这样的游船。远处那条游船有一层船楼,船楼中的灯火通明。

“就在那边。”

薛十三和王换一直走到游船跟前,雨下的很大,风也很大,游船的船头插着一杆旗。风裹着雨,让旗帜不停的绕旗杆打转,王换眯着眼睛,最后看清楚那面旗子是黄边白底,上面好像绣着一匹火红的马,四蹄腾空。

“王换老弟,你还觉得我在骗你?”薛十三指了指船头的那面旗子,说道:“杜家的跃马旗。”

“你带我去见见杜家的人。”王换抓住这个机会,跟薛十三说道:“他要找货,让他同我直接讲,你放心,我说话算数,若真的替他找到货,你那一成茶水钱,我一文不少的给你。”

薛十三顶着斗笠,站在雨中琢磨了一会儿,其实,他谁都不想得罪,不想得罪十三堂的同门,却也不想得罪王换。

“好吧,你不信我,我却信你。”薛十三叹了口气,说道:“还是那句话,我这个人啊,天生的贱命,总做些犯贱的事情。”

薛十三带着王换,在游船的船边喊了两声,很快,船上传出了回应,薛十三自报了姓名,游船上出现一盏筒灯。

这种灯有一根大约两尺长的圆筒,灯光都被裹在圆筒里,正直的照射出去。王换听人说过,江南的土龙下坑时,喜欢用这种筒灯。

筒灯照着薛十三和王换的脸,船上的人该是认得薛十三的,随后,那边搭过来一架跳板,两人沿着跳板走到了船上。

船楼里燃着几十盏灯,如同豪门大户家会客的厅堂,摆设都是正经的花梨与紫檀木所制。正中间有一张桌子,摆着几样精致小菜,一个看着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女人,正坐在桌前,慢慢的喝酒。

这个女人很白,瘦长的瓜子脸,头发梳了个桃心髻,大眼睛,高鼻梁,身上穿着一件靛青色的半袖衣服,青衣衬着一张俏脸,玉颜生辉。


王换受不了棺材里那股浓浓的又很怪异的气味,也看不得那具泡在血水中几乎快要烂光的骸骨。但抱着不能错过任何线索的念头,他依然看的很仔细。这一看,便看出了些许端倪。

换做任何人,看到这具骸骨时,都会觉得,这具骸骨快要烂光了,只剩下一点附着在骨头上的碎肉。可王换敏锐的察觉出,这只是一个错觉,这具骸骨,原本就烂的只剩下骨头,而那些附着在骨头上的碎肉,似乎是新长出来的。

这可能是王换半辈子所遇到过的最诡异,也最神奇的事,若是讲给别人听,人家多半会以为他失心疯了。可王换相信,只因为这具骸骨的小指骨,是一截黄金骨头,所以,王换相信,这截黄金骨头,能让这具骸骨长出新的血肉。

他想了想,那个在烟栏讨烟土吃的土龙说过,他跟宋阿三当初挖开老道士的坟时,只看到了一具已经腐烂殆尽的骨架,接着就被一团小影子给咬了。算算时间,过去了能有两年多,也就是这两年时间里,老道士烂的只剩骨头的骨架上,就长出了这些血肉,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。

这一瞬间,王换的心好像要从胸膛中蹦出,因为他原本也不敢完全肯定,黄金骨头是不是真如传说中那样神奇,只不过他没有别的选择,只能相信传说是真的。可今天亲眼看到这一切,王换大约能够确定,黄金骨头,必然和传说中的一模一样。

他的兴奋,他的喜悦,溢于言表,也就是这么一瞬间,他突然觉得,自己在西头鬼市所吃的苦,所受的累,都很值得,不仅如此,即便为了寻找完整的黄金骨头,耗费自己一生的时间,同样值得。

他继续划动着棺材里的血水,但没有看到其余的黄金骨,血水很难完全清理出去,王换用铲子讲棺材中的骸骨撬了起来,仔仔细细的找了两遍,确实没有黄金骨头,当初提供这条线索的土龙说的没错,骸骨上只有一截指骨。

王换很小心,每一块黄金骨头对他来说都是无价之宝。他慢慢的蹲下来,取出一把刀子,将黄金骨上的泥土和血污刮去。黄金骨露出了本色,王换不会看错,这是真正的黄金骨。

这截指骨,是镶嵌在骸骨右手上的,几乎和骸骨连为一体,王换用刀子撬了一会儿,然后捏住黄金骨,用力一掰。

喀吧一声,黄金骨被掰了下来,就在黄金骨被掰掉的那一瞬间,王换的余光看到浸泡在血水中的骸骨,似乎动了动。

就在这电光火石的刹那,一直懒洋洋趴在一旁的狐狸狗突然又动了。狐狸狗身上的狗毛脱落了不少,但跳跃之间,依然像是一团火红的光。

狐狸狗风驰电掣似的,直接扑上棺材,张口在骸骨的额头上一啃。这时,王换的目光已望向了这边,他隐隐约约看到,一团几乎辨认不出的极淡极淡的光,从骸骨的额头蹦脱出来,被狐狸狗一口吞了下去。

骸骨在血水中抖动了一下,随即,完整的骸骨宛若被一把无形的锤子砸中,咔啦咔啦的散成了一堆杂七杂八的乱骨。

狐狸狗站在棺材外沿上,眼睛瞪的很圆,使劲伸着脖子。那种感觉,就好像活生生吞下去一个煮鸡蛋,被卡在嗓子里噎住了一般。

王换感觉头上冒汗,狐狸狗若是死了,他会很愧疚,而且回去也无法跟道人交代,道人那个臭脾气,把狐狸狗看的比自己老婆都要紧,很可能会为了狐狸狗翻脸。

王换一把抱住狐狸狗,然后拔出洛阳铲,用它撑住身子,从坑底翻了上来。狐狸狗的模样似乎不太好,小小的身子来回抽搐几下,四条腿蹬的直挺挺的。等王换把它带上来时,狐狸狗的身躯仿佛已经开始僵硬。

王换将黄金骨收好,其余的东西全都丢下不要了,抱起狐狸狗就走。他不知道狐狸狗是怎么回事,现在只能尽力的朝回赶,看看能不能救活狐狸狗。

这一次,为了保住黄金骨,也为了救活狐狸狗,王换再也不管白天还是黑夜,立刻夤夜翻越那座极难翻过的山。因为走过一次,对路途熟悉,再加上想要尽早离开,王换拼尽全力,用了大半天时间,翻到了山的另一边。

在山脚下,王换觉得心慌,狐狸狗没有一点声息,身子彻底僵了。他感觉对不住道人,心里想着回去之后,该拿什么东西去尽力补偿给道人。

王换顺着原路,一直走到了和老船家分开的河岸,老船家很惬意,正在小船上打盹,王换上了船,老船家可能也想早点回家,马上起身开船。

狐狸狗被放到一旁,王换点了支烟,老船家回头看了看,又摇了摇头,说道:“这狗死的可惜。”

王换默不作声的抽烟,一口气抽了三四支,等他又拿起一支烟时,身旁僵硬的和木头一般的狐狸狗,一条腿突然颤了颤。

这一颤起来,狐狸狗仿佛被雷劈了似的,抖个不停,抖了好一会儿,它突然就翻身趴到地上,两只眼睛糊里糊涂的,和刚睡醒一样。

王换不知道这条狐狸狗命这么硬,看起来死的透透的,却还能活过来。他松了口气,这下总算能给道人个交代了。

“可惜,你的狗食都丢了,忍忍吧。”王换伸手摸了摸狐狸狗的脑袋,狐狸狗很疲惫,但性子依然和道人一样怪,把脑袋转到一旁。

小船顺着眉尖河北上,入夜之后,回到了西头城。王换带着狐狸狗,从木栅栏外绕了远路,来到道人的板屋。

板屋外,几个关中刀客依然躲在角落中打盹,板屋里面,道人的那张大桌子上依然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物。

“狗还给你。”王换把狐狸狗放在桌上,自己端了只盘子吃牛肉。

道人小心翼翼抱起狐狸狗,只看了一眼,脸立刻就绿了。

“你把这条狗毁了。”道人一瞬间咬牙切齿,恨不得从王换身上咬下一块肉。

“这不是好好的?”

“好什么!”道人把狐狸狗抱到王换面前,直到此时,王换才看见狐狸狗的眼神。

狐狸狗的眼睛原本是很亮的,充满了灵性。可现在,狐狸狗的眼神黯淡无光,隐隐有一片灰扑扑的暗光,这片暗光充斥在眼眶中,让狐狸狗看起来无精打采。

王换端着盘子,顿时说不出话了,他突然想起来,狐狸狗在那具骸骨额头上吞下去一团几乎察觉不出的淡光。

到了这时候,王换才真正体会到,自己这条命,没准就是狐狸狗给救回来的。

道人咬牙切齿的盯着王换,过了好一会儿,他才喘了口气,坐在桌前,倒了杯酒,一口气喝掉。

“老子和你说句话,你信不信。”道人摸了摸狐狸狗身上斑斑驳驳的赤红的毛,说道:“有时候,人会害你,狗却不会。”

“我信。”

“小狐狸若是真死了,老子以后便不再养狗了,伤不起这个心。”道人叹了口气,又盯住王换,说道:“你记住,你欠老子一个人情。”

王换点点头,无论是人,还是狗,既然有了恩,那是一定要记住的。

王换从道人的板屋出来,恰好又看到粉苏坐在花媚姐的板屋外头,小心的修着指甲。粉苏修的很用心,没看到王换,王换想起花媚姐那张如同天天被水牛奶泡过的脸,转头走了。

西头鬼市,仿佛一百年都没有改变过,变的只是这里的人。王换走的很快,连着几天奔波在外,他想尽快找到黑魁,三羊乡那几个土龙最近得手了一批货,要跟王换交易。货仓快要空了,不进些货,就会影响进项,这是眼下第一等大事,王换想交代黑魁,这几天要仔细些。

路过烟栏时,阿苦坐在外面晾腿,看到王换,阿苦亲热的喊了一声。王换不太喜欢烟栏这个地方,每每从烟栏经过,他都觉得,这好像是人间的地狱。

“阿弟,来,聊两句。”

王换走过去时,阿苦就撑着身子站起来,对王换使了个眼色。他们一起顺着两排板屋之间的过道走到最后,在苦田人平时聚集的大屋里,师爷和一个光头汉子正在喝酒。

“这是我弟弟,亲弟弟,我们都叫他小二。”阿苦指着那个光头,对王换说道:“我的腿这些日子一定恢复不了,小二正巧从福建那边回来,就喊他过来帮帮忙。”

小二对王换木讷的点点头,跟许多苦田人一样,小二似乎不太会说话。他的嘴唇很厚,整个人看上去愣愣的。

“王换阿弟。”阿苦撒了一把水煮蚕豆,又给王换倒了杯酒,说道:“有些风声露了出来,十三堂是不是冲你的货仓下手了?”

“手在他们身上长着,下不下手,我也拦不住。”

“我总觉得,不能始终叫他们压在我们头上。”阿苦摸了摸自己的光头,说道:“眼下,有个又能挣钱,有能替你解恨的门路,你要不要一起做?”

“什么门路?”

“你还记得不记得,当时在姚村让你看的那些东西?”


快到正午时,青笋山那条蜿蜒崎岖的盘山小路上,薛十三正在朝着峰顶走去。

如今才四月,天气已经暖的让人留不住外衫,薛十三爬了很久,汗如雨下。汗水顺着额头渗进他那双柳叶一般的眼睛里,一股火辣辣的酸胀,便在眼中轰然爆开了。

他眯着柳叶眼,抬头望了望,眉尖河畔的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,薛十三的眼睛平时是眯起的,除非见到值得他开眼的货,他才会破例睁圆眼睛。

青笋山的山顶上,站着一个人,估计是在这儿站了很久了。薛十三满头大汗的走到盘山小路尽头,一步跨上峰顶时,那人的眼皮子才动了动。

今天很热,薛十三恨不得连贴身的短褂都给脱掉,但站在峰顶的那人,居然还戴着一顶毡帽,身上反穿着薄羊皮袄。

北蛮子……薛十三在心里朝对方啐了口唾沫,被汗水沾染的柳叶眼睛里,跳脱出了一丝发自心底的轻视和不屑。然而,在看见对方手里紧紧握着的三尺来长,三寸来宽,被粗布包裹着的长布条时,薛十三的眼皮,便微微的跳了跳。

尽管裹着粗布,但薛十三看得出来,那是一把精钢百炼的关山刀,锋利的无以复加,只需一刀,就能把人的脑袋齐刷刷的砍下来。

比关山刀更要命的是,戴毡帽的人的右手,仿佛跟手里的关山刀连为一体,出刀使刀,和动动手指一样轻便,快捷。

薛十三非常愿意相信,戴毡帽的关中刀客只要察觉出有一丁点不对头的地方,用不了一个呼吸的时间,自己的脑袋,可能就要顺着山路骨碌碌的滚下去。

今天这事,恐怕要担那么一点点风险,薛十三暗暗咬了咬牙,他非常愿意相信戴毡帽的关中刀客能闪电般砍下自己脑袋,但他也非常愿意相信,在自己算无遗策的精心计划下,一定不会出错。

“老哥。”薛十三快步朝前走了走,迎向了毡帽,心中的不屑还有对毡帽的一丝畏惧,让薛十三脸上的笑容显得更加诚挚热切。

毡帽抬起头,眼睛从帽檐下出现于薛十三的视线中。毡帽的眼睛很大,铜铃似的,脸颊上长着一副浓密的络腮胡。

不知道为什么,在看见毡帽的真容时,薛十三突然就想起了自己清晨出门时,在香堂里供拜的关二爷。

他心里想笑,觉得自己把毡帽和关二爷想到一处是可笑的事情,关二爷赤面长髯,毡帽的胡子跟二爷相比,差得远了。

“你就是薛十三?”毡帽很淡然,他可能想极力掩饰自己的口音,但他的关中口音太重了,想掩饰都掩饰不住:“听人说,你不怎么靠得住。”

“既然这样?那何必还来赴约?”

“找不到别的买主。”

“那就对了。”薛十三噗嗤笑了,这个毡帽实诚的有点离谱:“西头鬼市的外五堂,能接你生意的只有我,我也是外五堂的人,同行是冤家,你去找同行打听我的为人做派,能打听出什么好话来?”

“我不怕你耍花枪。”毡帽的右手握着被包裹住的关山刀,他尝试过,自己出刀杀人,比有些人用枪杀人还快。

“老哥,谈正头吧。”薛十三不想浪费太多时间,在一块略平坦的石头跟前蹲下来,取了个钱袋:“引线(中间人)说好了价,这一百块大洋是定金,等货验过,你把货跟定金都带走,明天到我铺子里取剩下的钱,到时,再把货交给我,老哥,我把话说到这里,你还觉得我是靠不住的人?”

说着话,薛十三将钱袋里的银元一股脑倒了出来,雪亮的银元在石板上蹦蹦跳跳,叮当作响。随手拿起一枚,指尖捏住,放在嘴边一吹,便能听到那阵比秀眉楼红倌人发嗲还要悦耳的声响。

“这年头,外面乱,赚钱越发不易了。”薛十三一枚一枚的将银元捡起来,重新装入钱袋,如此虽然麻烦,却点清了银元数目,也验查了真伪。一百块银元全部装好,薛十三掂了掂钱袋,望向毡帽:“老哥,你瞧清楚了吧?”

薛十三的举动,毡帽全都看在眼里,论理说,薛十三所做所说,挑不出什么毛病。只不过毡帽始终瞧他不怎么顺眼,冷哼了一声,不情不愿的取出一只盒子。

盒子放在石板上,毡帽亲手打开了盒盖,阳光从正头顶直落下来,盒子里的软布一掀,一片绣的疙疙瘩瘩的铜绿,便映入了薛十三的眼帘。

“老哥,有些话,引线对我讲了,不知道对你讲了没有。”薛十三在衣襟上擦了擦手,轻轻把盒子里的东西取出来,慢慢的旋转一圈,一边端详一边说道:“这个,可不是爵,是角,角比爵少了流和柱,看着差不多,其实差得多,引线跟我说,你嫌我欺生,把价压的太低,说句实话,我这个价,是很公道的,一分价钱一分货,你再随意去打听,整个西头鬼市,若有人出价比我出的还高,你拆我的招牌。”

“不要啰嗦,你只看货,要还是不要,一句痛快话。”毡帽颇不耐烦,天的确热,他却始终不肯摘掉毡帽,不肯脱下薄皮袄,黄豆大的汗珠不时从头上渗出,他的嘴唇略略有些干裂,忍不住咂咂嘴巴,想化点唾沫咽了润润嗓子。

“是真货。”薛十三把东西放回盒子,他那双细长的柳叶眼,冠绝外五堂,即便刚从坑下带上来的“周家货”(青铜器),绣成一大坨,薛十三过眼过手,便知真假。

“要了?”

“要了,老哥,这不像是关中的东西,周武王分封八百诸侯,镐京周围,全是公爵侯爵封国,公侯是不用角来喝酒的。”薛十三将盒子推到毡帽面前,又把装着一百块大洋的钱袋递了过去:“明天破晓,西头鬼市散了之后,随时可到我铺子里取钱。”

毡帽收起盒子和钱袋,转身就走。薛十三的柳叶眼睛,想要睁圆,却忍住了,他取下腰里挂着的一只酒葫芦,打开盖子,闻了闻。

他看着毡帽朝山路走去,同时暗中数着毡帽迈出的脚步数。薛十三有些紧张,他感觉,毡帽走出去五步之后若还不回头,今天的事,多半就要搞砸了。

一滴汗水,顺着薛十三的脸颊流淌下来,薛十三浑然不觉,眯着眼睛,盯着毡帽的脚步。

一步,两步,三步……

毡帽走到第五步的时候,居然就真的停住脚步,回头看看薛十三,还有薛十三手里的酒葫芦。

“这里是米酒,太淡,我兑进去四两白干,解渴,还能过口酒瘾。”薛十三拿着葫芦喝了两口,冲毡帽一举葫芦:“老哥,来一口。”

毡帽的喉结动了动,从青笋山顶峰下山,再走到引线给安排的住处,起码还要五个小时,腰里的水囊已经空了,渴的要死,要没有酒水垫垫,怕是很难熬。

毡帽迟疑了一下,看见薛十三又拿着葫芦喝了一口,便不再犹豫,走过去,接过葫芦,先倒了一点在自己手心。

米酒兑了白干,薄薄的乳白色被稀释开了,有米酒的甜香,也有白干的醇厚,毡帽用舌尖尝了尝,居然很顺口。

他拿着葫芦一通猛灌,葫芦能装一斤半酒,毡帽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半,酣畅淋漓。喝罢,毡帽打了个嗝,那股甜香,仍在嗓子眼回荡。

“酒钱给你。”毡帽从薛十三付的定金里取了一块大洋,连同酒葫芦一起丢了过去,然后大步朝着下山的小路走去,再不回头。

薛十三看看酒葫芦,又看看地上的一块大洋,摇了摇头,又叹了口气,抓把土,将银元埋了起来。

“死人钱,收了不吉利……”

薛十三取了个小瓶儿,抿着嘴喝了一口,只一小口下去,腹中随即翻江倒海,哇的一声,开始呕吐。

他吐的极为辛苦,也极为难受,半跪在地上,双手使劲撑着地面。腹中秽物,口水,鼻涕,眼泪,不约而同滚滚而下。

腹中的早饭全被吐了出来,薛十三眼睛里溢满眼泪,吐的连头都抬不动。隐约之间,他突然发现,自己早上吃的那碗鲜虾云吞里,虾肉居然少的可怜。

薛十三把胆汁也吐出来的时候,心里决定,回去找刘福记的老板讨个说法,早饭钱是给足了,可云吞却没有往日的虾肉多,这个亏,薛十三是绝不肯吃的。

十几分钟过去,薛十三把能吐的东西全都吐掉,顺手抹了抹嘴,只觉得头晕眼花,双脚抽筋。

他勉强站起身,踉跄走到小路路口,朝下看了一眼。毡帽倒在前头大约七八米之外,身子已经不动弹了。

薛十三很高兴,若不是吐的筋疲力尽,他很想哼唱两句。

他和引线商量好的,毡帽今天出发时,引线给他吃了一碗重油重辣的油泼面,还有一碗用地参熬出来的鸡腰汤,水囊虽然装满了水,但引线悄悄弄破了一个很小很小的洞。毡帽走到青笋山脚下,水囊的水已经无声无息的流出了一大半。薛十三又故意来迟,算准了毡帽等的嗓子冒烟时,他才缓缓上山。

酒葫芦的米酒中,放了一点点酒炒的麻黄与天南星,还要再放一点画龙点睛的番木薯芽,沾唇便死的番木薯芽与其余两味药的药性相冲,使得毒发的时间,稍稍推后了一些。

也正是这推后的点滴时间,足够薛十三把自己喝下的那两口米酒全都吐掉。

薛十三歇了片刻,掏出事先带来的一大块熟牛肉,一边啃,一边走到毡帽的尸体旁。他有点惋惜,毡帽的刀法一定不错,现在,那把锋利无比的关山刀,只能给毡帽陪葬了。

他取走了毡帽身上的盒子,还有定金,顺手把毡帽的尸体从小路推到了山崖下。等做完这一切,薛十三还是觉得恶心,想吐。

这种滋味不好受,可是,要是吐一次,便能到手一件几百大洋的货,毡帽情愿每个小时都吐一次。

薛十三勉强吃了几口牛肉,慢慢的下山,现在是下午一点半钟,他还要等等,等西头鬼市开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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