们就先后离世。
好在他们离世前给他准备了读完大学的存款。平时沈煜自己很节约 ,但是,自从认识我以后,我经常给他改善伙食。
我家里条件还是不错的,每个月父母都会给我零花钱,怕长身体的时候营养跟不上。我看沈煜经常为了省钱不吃早餐就来上课,所以每天早上都会给他带早餐。
开始他可能因为自卑,一直拒绝我得好意,后来有一次体育课他因为没吃早餐导致低血糖晕倒了,才开始接受我带的早餐。
到了高三,我们已经发展成恋人,我就经常在经济上帮助他,他也慢慢改变自己节约的习惯,懂得开始照顾自己身体了。因为我们还是学生,我也不敢把这事告诉爸妈。
上了大学,我们一起住校,家里给我得零花钱多起来了,我不但可以支付他的伙食费,还能给他买买的衣服。
但是大三时,他还是病了,为了照顾他 ,我请长假去他老家照顾他,我父母终于知道了我和他的事情。爸爸和我大吵一场,不识字的母亲说不出劝阻的话,她只能流着泪跪在我面前苦求:“丫头,回家吧”。而我依旧选择离开父母,和沈煜去了他的老家。爸爸说,你走了,就不要回来。
这一走就是四年。四年里,我没有和父母联系过。户口本也没拿,也没和他办结婚证,就这样没名没分的跟着他四年。四年后他身体恢复了,我也没有回家,我没脸见我父母。我想我们好好拼个未来,让父母看看,我真的没有看错人。
他这一病 ,即使我们再怎么节约,我们的存款也花的差不多了。
剩余的钱不足以支付两个人的学费 ,他大病初愈,体力也不适合工作。所以我只能放弃学业去找工作来支撑我们的生活
同村的柳燕儿与沈煜自幼相识,两个人青梅竹马。沈煜对柳燕儿一直都很照顾,乡亲们都因为两个人以后会走到一起的。但是,自从沈煜父母离世,柳燕儿就不怎么来找沈煜了。她因为长相甜美可人,一副小白花的模样惹人怜爱,所以在城里打工的时候被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