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熟悉的异性结伴而行,还好出门前换下了拖鞋和大裤衩,给人留个好印象还是有必要的。
想到这里,我不觉把腰杆略微挺直了一些。
这个小县城里的人总是喜欢到河边散步,河水不甚清澈,却似走在堤畔的人,行的很慢,也很轻。
时间流到这里恍如成了莹润的蜂蜜,包裹着她能感知到的每一个生命,从风里你能尝出纯正但不腻味的甜。
感觉得出来,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,只是我不喜欢听,她也不喜欢说,所以我走在后头,她走在前头。
看着她的背影,像一支竹竿,削瘦而柔弱。
我们各自沉默,沉默地行走,河水一样,很轻,也很慢,相隔几米,一个看起来尴尬,实际上很和谐的距离。
“我们回去吧!”她转过身来,肩膀有些轻微却明显的颤动,但声音一直都是那么的温柔。
“嗯!”我也保持着从始至终的平静。
“我想喝酒!”
“啊……好!”
我没有问为什么,疑问词除了能够传达求知欲,同时也昭示着你的无知。
这并不意味无知是一件多么丢脸的事情,人类肯正视自己的愚昧,恰恰是推动文明进步的根源。
我暗自裹紧身上的单衣走在了前面,我知道,我也冷,只是我也不说。
我带她走进常去的那家酒屋,这里如同往常,人不少,推杯换盏之际始终还存余几分别致的宁静。
“郑重且正式地重新认识一下,我叫如烟!”
“李二狗……”,我遥举酒瓶与她碰了一下。
... ...
深夜,大概三点,可能晚一些,或许已经四点了。
她走进电梯,我跟在她身后,按下了第十四层。
电梯缓缓上升又慢慢停下,瞬间失重的感觉让人不太舒服。
我先一步走了出去,从裤兜里摸索出钥匙,打开门,然后又关上。
“早安!” 我听见隔着门传过来的微弱沙哑的